98  泰安地区及各县、公社成立革命委员会

在猝发的普遍夺权风潮后,各地各派群众组织之间的对立越来越严重,派性斗争越来越频繁。毛泽东虽表示“天下大乱”是必要的,但对于“全面夺权”引发的全面内乱的严重升级,也不得不加以约束。他提出夺权的指导方针,主要是要实现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实行革命群众组织的负责人、人民解放军当地驻军的代表、革命领导干部组成的“三结合”。在夺权后组成的临时权力机构,称为“革命委员会”。1967年2月18日山东省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大联合委员会根据中央的指示,改名为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月2日,《人民日报》为此发表社论《革命的“三结合”是夺权斗争胜利的保证》。社论指出,所谓革命的“三结合”,即“广大革命群众和革命群众组织,是夺权斗争的基础”,“革命领导干部,对于夺权斗争的胜利起了重大作用”,“人民解放军是无产阶级革命派最强大的靠山”。从此,“三结合”成为建立革命委员会的一条基本经验。

根据3月2日《人民日报》社论关于三结合”的精神和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成立的经验,泰安地区革命造反派联合指挥部和各县、公社、各系统革命造反联合指挥部实行革命的“三结合”,筹备成立地区及各级革命委员会。到3月11日,各县造反派组织实现大联合的达到80%以上。在此基础上,有5个县已经建立起“三结合”的临时权力机构革命委员会。地专机关也加快了“三结合”的步伐。到3月11日,在地专机关的51个部门中已有33个部门实行了“三结合”,地委、专署各部、委、办、局领导干部共141名有46名参加了“三结合”,占总数的32.1%。鉴于此,3月13日,在经过各方面协商的基础上,泰安地区革命委员会宣布成立,并举行了第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革命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和今后工作的任务等有关事项,选举产生了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常委。地革委由部队代表、干部代表和群众组织代表“三结合”组成(地区革命委员会确定名额为59人,原则上军队代表、干部代表和群众代表各占13,再加h1个县和肥城、新汶矿务局以及山东农学院的革命委员会主任。),下设生产指挥部和政治部、办公室。生产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工交、计划、农林水、财贸、内务等五个办公室;政治部下设宣传部、组织部、群众工作部、保卫部、直属政治部(6月撤销)1968年地革委常委会由房众夫、何玉祥、李毅之、隋金山、朱传贤(泰安县武装部长)、王钊(军分区干部)曹礼琴(原地委副书记)周一山原专署计委主任)、赵希梅(工天代表)阎洪建(工人代表)、程建平(学生代表)吴振明(公安处干部)郑新道(群众代表)等13人组成。原地委副书记房众夫任主任,军分区司令员何玉祥、军分区政治部主任李毅之、山东农学院学生隋金山任副主任。

地革委建立后,派房众夫等7大组成汇报团,向省革委汇报得到了省革委的承认。至月底,全区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公社、大队相继成立了“三结合”的各级革命委员会。

1968年1月28日地革委召开全体会议,增补国恕连、马才田、左彩堂、宋希宏、张正经、李中水、郝建栋、孙学双、井明星为泰安地革委常委,国恕连(1970年9月被撤职入马才田任泰安地区革委会副主任(1968年12月增补陈承山为地革委常委)同年6月,地革委重新调整了机构设置,下设办公室、政治部、保卫部和生产指挥部。政治部下设5个组,生产指挥部下设农机、棉花、支农、三查节约、电力分配节约、生产救灾、爱国卫生运动联合、水利移民安置等办公室和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建设指挥部计委、物价委、统计局s劳动局、物资局、科委建筑联社、财政局、税务局、商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粮食局、民政局、卫生局、事务管理局、行政干校、财贸干校等38个单位。同年9月8日,根据省革委精兵简政”的指示,地革委生产指挥部所属的38个单位精简为6个组,即办事组、农业组、工交组、计划组、财贸组内务组。精简的工作人员大多下放到五七”干校或农村劳动。合郑灵价革地区和各级革命委员会的成立,并没有真正实现大联合和团结,相反,围绕着权力”之争,加剧了派性斗争。参加夺权的各级造反派组织,因获得的利益不一致,导致了内部的分歧和分裂,形成了所谓的保守派和“反”字派。他们之间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和斗争,导致了以后武斗的频仍和升级,加剧了局势的混乱。

在此前后到年底,经过近两年的社会大动乱,和错综复杂的夺权斗争,泰安地区各县、公社及各级所属的公司、工厂、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两报一刊社论提出的要求,先后建立起革命委员会。革委会集党、政大权于一身,实行党政合一,高度集中的领导体制。同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派出人员,对已处于瘫痪状态的公检、法机关实行军事管制,建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泰安地区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行使公、检、法机关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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